富安达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1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甬兴证券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5年4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增加甬兴证券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办理基金的定投及转换业务。投资者可在甬兴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该公司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通过甬兴证券交易平台办理本公司指定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赎回等业务的投资者。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指定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16-0666
公司网站:
2.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
客服电话:400-630-6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规则》。
2.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由于基金定投本身是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因此不能避免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规定报刊和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了《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33号文注册的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3月12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届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
3、会议纸质表决票送达地址如下:
收件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宋丽韵
联系电话:400-630-6999
邮箱:service@fadfunds.com
传真:(021)6160155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4、电话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通过电话表决方式参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进行投票,电话表决票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5、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18日,即在2025年4月18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的“(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5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二)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5年4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 17:00 以前的工作日(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30-6999)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表决。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电话(座机:021-61870999)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表决。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网络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1、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投票,自2025年4月19日0:00起,至2025年5月14日 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互联网通道进行投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自行登录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类份额的,应分别进入相应的份额投票链接中参与本次投票。
3、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网络投票的,应使用客户姓名、开户证件号码登录网络投票系统,在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4、网络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5、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投票页面进行提交,并届时由召集人(即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与其他形式的表决票一并进行统计。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富安达基金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的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对基金管理人的授权文件的送达。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授权的,可通过邮寄授权文件或在基金管理人柜台办理授权事宜。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送交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在授权截止时间前至基金管理人的柜台办理授权,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时,直销柜台将为投资者提供纸面方式授权的服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论投资者是否授权或选择何种授权方式,均不影响交易的进行。
(四)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授权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授权均表示了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授权均未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为无效授权。
(3)如果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的纸面表决票或通过电话、网络进行了有效投票,则以有效的纸面表决票或电话、网络投票为准。
(五)对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5月14日17时。授权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质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表决意见空白,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电话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电话表决或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由基金管理人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电话联系,该等通话内容形成录音资料,录音内容完整涵盖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确认及对所有议题进行的明确表决意见,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参会意愿但未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表决票,计入有效表决票;无法核实身份的或无明确参会意愿的为无效表决票。
(3)网络投票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网络投票的,应使用客户姓名、开户证件号码登录网络投票系统,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否则表决票无效。
(4)重复投票的效力认定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其中,如果同一基金份额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只存在纸面方式表决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决时,以有效的该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有效表决为准,先送达的表决视为被撤回;最后时间收到的有效表决有多次,表决意见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表决意见计票;表决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电话投票及网络投票的送达时间均以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新增或调整后的投票方式(如有)的计票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及备案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丽韵
联系电话:400-630-6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网址:
2、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纸质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事项。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二《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等。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约定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附件二:
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需求,保障产品平稳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方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合同》终止预案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2025年4月18日当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清算程序且不再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议案未获通过,则本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亦不再恢复,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清算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基金管理人支付全部或部分清算费用。但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在会议有效召开前提下,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如果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低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召开条件,或者议案未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将面临议案被否决的风险。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召开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议案被否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终止《基金合同》事项再予以审议。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30-6999
公司网站: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平台()及规定报刊上公布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基金账户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但不影响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将被默认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示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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