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3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5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展开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2月24日起对博时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一)基金份额分类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837);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按照0.10%年费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838);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按照0.35%年费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份额(代码:023510)。
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基金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份额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三)其他
本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将在特定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网站。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增加D类基金份额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2月24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
(二)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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