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出具警示函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未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职责等问题。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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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未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职责等问题。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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